培养领域、相关学院、研究生:
根据研究生培养计划,申请 2017年12月毕业的2015级研究,其学位论文答辩必须于2016年12月10日前完成,现将学位论文送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送审论文要求
1、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相似比检测,并提交“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批表”(附件一)。
2、学位论文送审由研究生处负责,全部双盲评审。送审论文一式二份,按正式论文格式印刷和装订(附件二),双面打印,隐去所有反映作者和导师的相关信息;论文封面(封底)统一用A3白色铜版纸(附件三);附空白活页,写清姓名、专业、学号、论文题目;并提交同版本学位论文电子稿,电子稿命名为“学号_姓名_学位论文题目”。
3、送审论文与检测电子版内容必须一致,研究生处将对送审论文进行核实,如发现涉嫌作假者将依照《南昌工程学院关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严肃处理,并取消学位论文送审资格。
4、学位论文初次检测相似比在20%以下者,可直接送审。学位论文初次检测相似比在20%(含)-30%之间,研究生认真修改后,经导师同意,在规定时间内可提交第二次学位论文检测,二次学位论文检测相似比在20%以下者可进行论文送审,20%(含)以上者,半年后方可重新申请学位论文送审。学位论文初次检测相似比在30%(含)以上者,半年后可重新申请学位论文送审。
5、培养领域汇总后提交送审学位论文汇总表(附件四)。
二、时间安排
10月15号,所有研究生需将学位论文纸质稿和电子稿交到培养领域研究生秘书,逾期责任自负。
10月22号下午五点前,初次学位论文查重未通过者,参加第二次学位论文检测,并重新提交送审论文二份。
10月25日-11月25日,学位论文外审及评阅意见收集。
11月26日-12月10日,完成学位论文答辩;
12月11日-12月20日,分学位委员会完成研究生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及优秀学位论文推荐;
12月25日,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拟授学位研究生资格。
联系人:李志春,联系电话:88177978.
研究生处
2017年10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