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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行2016级研究生项目实践汇报的通知
2017-12-07 15:49  

培养领域、各位导师、研究生:

实践教学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,抓好实践教学能有效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升。根据《南昌工程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暂行规定》(南工发〔2016〕141号)和《南昌工程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评估暂行办法》(南工发〔2016〕142号)的文件要求,定于2018年1月5日上午8点半在逸夫楼A302举行2016级研究生项目实践汇报。有关事项如下:

一、材料提交时间

12月26日前将项目实践过程记录材料、项目实践报告纸质稿、电子稿及汇报PPT交到培养领域。水利工程交吴帅兵老师,动力工程领域交谢明祥老师。

二、实践报告要求

1、实践报告可以只有一个主题,也可以采用多个主题(总数不超过3个),将实践中的心得、体会或收获展现出来,严禁采用记流水账的形式;尽量全面反映实习内容,但不一定需要面面俱到;涉及到的内容可以不完全限于实习所闻所见,可以上网查询,扩展内容,但是与实习内容要有一定联系。

2、整个实践报告需要图文并茂,正文内容要求不得少于10000字,不少于25页;需要适当加入实习过程中的照片,插入照片要求不得少于15张;照片应该是为全文内容服务,不是简单的随意插入照片,图片高度不大于10cm,不小于6cm。

3、正文字体采用宋体,字号采用小四,行间距采用1.5倍行距,出现表格、图片的时候需要有编号,需要有表头、图名,且在文中注明用途和出处,其余按照论文要求认真排版,公式、图、表排版按照学位论文要求或参照出版要求。

4、实践报告只接收打印版,不接收手写的。纸质打印稿要求有照片的页码要求必须彩色打印。上交的材料包括打印的纸质稿和相应电子文档;纸质稿采用A3双面打印,骑缝装订,提交一份;电子稿提交Word文档,采用“学号-姓名-报告题目”命名文档。

三、汇报PPT要求

汇报时间为5-6分钟,汇报需讲清实践时间、地点、主要工作内容及取得的成果,须图文并茂盛,电子稿以“学号-姓名-实践名称”命名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1、签字盖章页码一律采用原件,导师签署意见需30字以上,不需要打成绩,签字学生不能代签。

2、实践报告严禁相互抄袭,一经发现,不论谁是抄袭者,一律判为不及格,所以请大家不要抄袭他人报告,更不要提供给他人抄袭,免得害人害己。

 

研究生处

2017年12月7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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